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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和86 机构、以及在坪山工作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区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一)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 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独立法人。申请平台和载体支持计划、创新人才发展支持计划、 科技服务支持计划以及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落户奖励与创客创业资助、产业用房租金资助 的还需申报项目涉及的实施地在坪山区。
(二)为坪山辖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服务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科 技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等组织和企业,注册地、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区 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五)区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一)遵纪守法,近三年无犯罪记录。
(二)区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另外, 同一主体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区内同类政策支持,同一事项符合多项资助或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资助或奖励。凡以相同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政府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单位或个人两年内所有项目的资助资格。年度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总额大于或等于 50 万元,或年度单个项目获 得专项资金资助大于或等于 20 万元的企业,需签署包括“自获得资助之日起至少五年 注册登记地址不搬离坪山区”条款的资助合同。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 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2.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二)该项资助对象为企业上年度支付的实际利息,按年度申报,且企业 应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三)申请该资助款项企业的主营业务需满足《适用对象主营业务目录》 的标准。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 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2.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二)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还应符合以下产值贡献门槛条件:按建筑面积计算上年度工业产值贡献不低于 10000 元/m²。
(三)申请该资助款项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需满足《适用对象主营业务目录》 的标准。
(四)同一申报主体在不同区域租赁的自用创新型产业用房(不包括附属和 配套用房),按不同区域的租金市场指导价格享受租金资助,合并计算后不超过 最高限额。上一年度如无租金市场指导价格,则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价格为指导价。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实际租赁价格的企业租金补贴按照其在平台的实际租 30赁价格给予租金补贴;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实际租赁价格的企业租金补贴 按照其所属社区、街道依次在该平台的平均租赁价格给予租金资助(即上年度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内采用公开竞价交易物业的平均租赁价格)。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 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2.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二)申请该资助款项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需满足《适用对象主营业务目录》 的标准。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 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2.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二)工业投资额的时间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第一年或第一个完整会计年 度。
(三)申请该资助款项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需满足《适用对象主营业务目录》 的标准。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 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7 号)和《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要求对研发 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3.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二)申请该资助款项的企业的主营业务需满足《适用对象主营业务目录》 的标准。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
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至10月18日17时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9月21日9时至10月21日17时(工作日)